欢迎来到东莞市伏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如果你是同行,我们不会针对整个项目报价,谢谢!有人在爱翻翻说是咨询三废处理,打电话过去后原来是推销产品!我司强烈谴责不诚信的行为!

废气、粉尘、污水处理一站式服务

15年环保工程项目经验,承诺24小时内出具初步解决方案或报价!

咨询热线:18826860356(全国接单)

关于“”的相关内容

联系我们

东莞市伏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生
手机:18826860356
地址:东莞市厚街镇汀山村汀环路20号

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44/2367—2022)执行厂界标准

阅读:221

时间:2024-04-28 15:45:12

作者:

  问:ibR东莞伏嘉环境

  1、请问贵厅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44/2367—2022)标准中表4厂界限值没有的控制项目例如非甲烷总烃、二甲苯等,是否需执行广东省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—2001)相应控制项目厂界控制限值? 2、请问贵厅广东省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到底是综合标准还是通用标准,适用于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的控制项目是否还需与广东省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交叉执行?ibR东莞伏嘉环境

  答:ibR东莞伏嘉环境

  您好,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是综合标准,不需要与广东省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—2001)交叉执行。关于VOCs无组织排放要求,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,无行业标准的涉VOCs的执行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44/2367-2022)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!ibR东莞伏嘉环境

  来源:https://gdee.gd.gov.cn/hdjlpt/detail?pid=2756249ibR东莞伏嘉环境

广东牧景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蓝氢电气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业光伏发电 东莞市中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https://www.zt-solar.cn
--> [!--temp.shubiaojs--]